學務處 - 學務處|2025/02/05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009234號函辦理。

二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使餐飲業者及民眾易於瞭解 並預防邦克列酸食品中毒,特訂定旨揭指引,供各界參考。

三、旨揭指引置於食品藥物管理署官方網站「防治邦克列酸食 品中毒專區」(路徑: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 aspx?sid=12938&r=826278787